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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工作制度

时间:2012-02-27 11:47  浏览:632

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根据省局相关活动要求,结合我库实际,特制定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制度。
    一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,及时研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,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。
    二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的专题会议,结合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,研究部署我库廉政建设任务。
    三、对单位内部的重大事项、重大工作决策、重要岗位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提交会议集体研究,集体决策,形成集中意见后贯彻实施。
    四、坚持抓好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,确保在理论学习和接受教育上始终走在各直属单位的前面。
    五、切实加强党支部成员的自身建设,严格履行党支部成员所承担的“一岗双责”,确保在党员干部中发挥表率作用。
    六、在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议上,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;坚持自我剖析、相互批评和落实整改相结合。
    七、监督党支部成员廉洁从政,坚持提醒、诫勉谈话制度。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的,及时批评教育,促其纠正;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,及时报告局机关党委,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。
    八、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,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“两个条例”和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及相关规定,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。
    九、加强行风建设,严格执行人事部门提出“八不准”,严格执行各项制度。
    十、严格遵守“四大纪律八项要求”,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,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,防止发生违纪行为和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。
    十一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,严格执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,对本单位干部和职工违纪行为,承担领导责任。